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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来鹿不明》by九重门(很精彩的文,请看到结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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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郁郁不得志的废柴作家在下班途中遇见一头公鹿。
公鹿一天中一半时间变成人,一半时间变回鹿。
此鹿脸皮奇厚,死赖在作家家中,怎么赶都不肯走。
作家无可奈何,只好收留鹿男,被迫打开新世界大门.
结局很黑、很亮
话不多说,还是希望大家认真看看到结局,很精彩!
还有无授权!侵权删




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-03-03 20:07回复
    晋江传送 http://wap.jjwxc.com/book2/2365704
    真心希望大家去晋江支持作者!看文愉快
    专栏 http://wap.jjwxc.com/wapauthor/1100270


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-03-03 2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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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尽管第二天是周末,八点半时,我便洗浴睡觉了。我实在太累了,整个周一到周五,就是枪子儿从额头穿出后脑勺的冗长的慢动作;周末我终于倒下去,待重新站起来时,新的子弹又飞了过来——正如地狱给十恶不赦的歹毒定制的某种恐怖轮回。
        而现在,我甚至没法轰掉自己的双手。我想一个人默默地把双手轰掉,默默地丧失劳动力,可屋里偏偏多了头大惊小怪的鹿!能够想见,当我轰掉第一只手时,它便会冲进来,踢掉甚至踩烂地上的枪。这样,我就还有一只手,一只手也是可以敲键盘的。
        为此我一筹莫展。更麻烦的是,明天我得把这尊大佛请出去。它一顿吃五个苹果的前菜,多养一天,就得花至少十个苹果的零食费,太奢侈了。而且,它实在太大了,只消奋力地跳上去,天花板就会被这对杀气腾腾的兽角掀翻;哪天它闹个情绪,没准我的肚子就被戳爆了。综上所述,我想动物园的笼子比这儿要宽适得多。
        半夜十二点,我准时甩开房门,十万火急地奔去卫生间。经过客厅时,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。我装作没看见,打道回房,从衣柜里取出一支棒球棍,继而折回客厅,在黑暗中一步步逼近沙发。
        这时,沙发边台灯骤然亮起,一个男人赤条条靠着沙发,不安地冲我摆手。他说起话来,无论语调和内容,都极其怪异。因为他说:“我是鹿,别打我!”
      作者有话要说:  hey


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-03-03 2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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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暖暖


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-03-03 20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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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会议室里没有像样的长桌,当地只围了一圈座椅,四周矮桌上放着冷透了的茶水。有那么点像医院里的互助室。李三盘踞在当中一把转椅上,脚边堆着厚厚一沓被枪毙掉的稿子——全是我们一周的心血。一天下来,他那件价值□□的外套上堆满了烟灰,一双滚圆的眼睛像欢乐树朋友里的小动物那样血丝密布。
            等我们坐下,他像蛰伏在下水管道里的毒蛇,冷冰冰地向底下的芸芸众生扫视一圈,随后从脚边拿起一叠稿子,开始大声朗读。每读完一篇,就评论两句。“充满童趣,像小学刚毕业的小屁孩写的。”“我想主角大约是智障。”“读这篇东西时,我吃了整整一瓶救心丸。”
            从头到尾,我歪着脑袋,眼皮阂着,一根香烟从嘴角长长地拖出来,腮帮子一鼓一吸,不时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烟。睡觉和吸烟两不耽误。等地上的稿子一层层薄下去,我才缓缓睁开眼睛。越往后,从李三嘴里吐出来的字眼就越惨烈。而我的稿子永远搁在最底下。到了下午五点半,即将下班时,李三才翘起两根手指,像捡什么垃圾似的,将我的稿子从地上拎起来。他神秘兮兮地先冲我笑了一下,然后突然松开手,让纸片哗啦啦地落回地上。
            他没有朗读我的小说。因为我写的故事是吐在“文学”上的一口酽痰,拉在纸张上的一坨粪便,冲上读者面孔的一只拳头,剜进眼珠子里的一把杀猪刀。
            李三恨我至此,也不是没有道理。几年前,我还在武侠区工作时,他帮我出版过一本书。小说发表时,他在博客上倾尽一切美好的词眼,洋洋洒洒地夸了我一番。最终,小说的销量还过得去,口风却很差。我一介无名鼠辈,被人骂几句,没什么大不了。那些人倒是集中矛头,对他好一顿口诛笔伐。说此人不但才华穷尽,连眼神也不好使了。打那之后,他的名声就彻底臭掉了;我也再没出过书,只在公司经手的几本杂志上发表一些豆腐干大小的“幽默四则”、“每天一笑”和几首狗屁不通的诗。去年,公司安排我给一个作家当枪手。没多久,那老头就上门投诉来了,说我写的东西“令人不安”,与他博大深邃情深意重的风格大相径庭。老板忍无可忍,想炒我。隔着办公桌,我一句话也没说,光像条癞皮狗似的可怜巴巴地瞧着他。显然,公司里不多我一个,也不少我一个,他想要的,不过是一个表态罢了。第二天,做完一顿痛心疾首的自我检讨后,我一头扎进“爱些什么写什么”区,一待就是三五年。他们说,只要被打进这里,就永无出头之日。此话不假。白天我在小隔间打字,老觉得脚下湿漉漉,浑身冷津津的,好像整个人都开始腐烂了。
            


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-03-03 20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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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傍晚,我下了电车,走上街头。夜晚的城市里一片灯红酒绿,霓虹扩大的光晕一汪汪漂泛在头顶上,鲜艳得要滴出水来。街上挤满了成双结对的男男女女,各式各样的头发和衣衫在燥热的夜风中翻飞,各式各样的口音绞着尖锐的电车声从耳旁疾驰而过。我那褊狭杂乱的小窝就在不远处,可此时此刻,我却一点儿也不想回去。我钻进地铁站,钻出地铁站,跳上电车,跳下电车,在城南与城北间来回穿梭,刷光了一张交通卡。铁皮车厢里充斥着一天下来的浓重体味,透过两排脏兮兮的窗户,一双双眼睛看向窗外黑漆漆的隧道,由于疲乏而显得麻木,而他们那泛着油光的表情又像在说:“怎么还没人下去?那群猪头就打算堵在座位上不动啦?妈的我恨你们,你们都去死吧。”发达的轨道交通让打发时间变成了一场空梦。于是,八点半的光景,我便到了家门口。
              我一如往常地在门前跺了两下脚,旋开钥匙,推开了门。这时,后背忽然被什么东西顶了一下。我掉过头,正巧对上一双亮闪闪的椭圆的大眼睛。
              果然,这天煞的兔崽子又跑回来了。
              气急败坏之下,我举起公文包,劈头盖脸朝那孙子砸了下去。它本能性地往前送了一下鹿角,就把我顶得昏死过去。


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-03-03 2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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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3、3 ...
                醒来时,人已经到了床上。九点半,它又变成了人,赤着身体,半跪在床边,神色难安地研究我。这下,我也没力气去赶他了,吊起一只胳膊,指了指衣柜说;“快去穿衣服。”他移开柜门,不知所措地站了半天,才挑出一件渔夫夹克,又套上裤子,可还是不习惯穿鞋,便光着脚,讪讪地到床边坐下。
                我继而漫无目的地凭空指了一指,说:“要吸烟。”他起身从客厅里抓了一包烟,却没拿打火机。我又命令道:“打火机。”他问:“打火机是什么?”我比划了一下:“摁一下,会有火。”他跑到厨房,把煤气灶打开了。我几乎要哭出来了。只好自个儿爬下床,在客厅寻觅良久后,从沙发缝里挖出打火机,把烟点上。他瞧瞧煤气灶上的火,又瞧了瞧打火机,发出了恍然大悟的声音。
                吸完一口烟,积攒了一天的沮丧之情随之纷沓而来。我哭着嗓子,自言自语地抱怨:“天哪,我为什么这么倒霉,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对我…”他揪着衣角,茫茫然看向我,搞得我又想把他塞进柜子里了。
                “我觉得这里挺好。”过了半天,他像挤牙膏似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回答说。
                有关鹿男的来历,以及他为何盯上了我,他总不愿交待,我也便一概不知。我想,唯一合理的解释,大约是老天觉得我需要一个伙伴罢。
                记得小的时候,有一次放学回家,我在小区门口发现了一只浅黄色的小奶猫。它还不大会走路,步履蹒跚地跟了一路。当我迈上楼梯时,它便急急地叫唤起来,往上爬两步,又滚了下去。我为它感到难受,便将它塞进大衣里,偷偷带回了家。母亲从厨房里出来,见我胸部微微鼓起,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,就知道有鬼了。她一米七多的个子,手长脚长,天罗地网地将我困在桌角,扯下我大衣上的拉链。一只猫嗷嗷叫着就跳了出来。她跟着尖叫了一声,喝令我把它丢出去。那时,祖父正躺在摇椅上看报,断掉的手掌吃力地将报纸翻过去。他漫不关心地朝这边看了一眼,说:“就让这小家伙留下吧,就当老天送了个朋友给他嘛。”小猫留了下来,陪伴我一直到初中毕业。它死去的那天,我抱着它睡过的纸板箱从家里跑出去,蹲在路边哭了一个下午。鹿男的出现,总会让我想起那只猫。尽管他是头发育良好的公鹿,而且一下就能把我顶得背过去。
                


  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-03-03 2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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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无论如何,鹿男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生活。后来,我逐渐发现,除了体型过于庞大外,他并未给我带来什么麻烦。白天我出门上班,他出去觅食。晚上他变成人,会尽量帮忙做些家务,打扫清洁。不过,他终究是不谙世事的动物,很多事情还得慢慢□□。当然,为了排遣寂寞,我倒是很愿意在这上面花点时间。
                  首先,我得教他识字,得让他能够地地道道地说话。我从侄子那儿借了两本小学语文书,一个字一个字教他念。又买了一沓方格簿,给他练字。鹿男学会写的第一个词是“快乐”。当时他问我:“什么是快乐呢?”我想了想,说:“根本不存在的东西,就叫快乐。”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,什么叫“邪恶”,什么叫“哭”,什么叫“笑”….为了帮助他理解,我不厌其烦地将这些词汇具体化:李三这类人就代表邪恶;第一次见到你,还有每天出门上班时,我就想哭;现在,每天下班回到家,你在门口等我,我脸上的表情就是笑。
                  周末晚上,我们呆在客厅里,一块儿看书。我把脚架在茶几上,衔着半支烟,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本杂志。他把脸埋进一本皱巴巴的课本里,用手点着字,吃力地念:“我爱我的母亲,我爱我的父亲,我爱我的祖国——”念到这儿,忽然抬起头问:“那我们算什么呢?”我想了想,说:“朋友。”他哦了一声,提笔在上面沙沙写了一通。我凑过去瞧了瞧。他在下面补了句:我爱我的朋友。
                  不久以后,我在他身上发现了不少好处。比如说,当他变回鹿时,那对神气的兽角可以充当书架用。我看书时有个恶习,只看主谓宾,不看定状补,因而老是看得飞快。看完一本,就塞进两支鹿角间,最多一次可以塞五本。有时它会不耐烦,把书从头顶上甩出去。此外,它的皮毛也很舒服,比被褥和沙发要柔软多了。午歇时,我喜欢让他躺到沙发上,然后把脑袋搁在它肚子上,呼呼大睡。它的胸膛在我脑袋下一起一伏,四只有序运转的胃袋不时地突突跳动两下,如同有四个小孩在里面打鼓。
                  鹿男在言语和家务上的迟钝并没有挫伤我的耐心,接下去的日子里,我尝试着让他接触更多事物:音乐、球赛、象棋、自行车、电动游戏….并很快发现,他在电动游戏上有着异乎寻常的天份。我在一本小册子里密密麻麻记满了防御、进攻和升级装备的窍门。他却根本用不着这套。只要拿起遥控器,准就能赢。从那以后,他的生活除了觅食和消化外,又多了件事儿:帮我升级。每升一级,就有一袋苹果吃。这招很凑效,很快我的账号就满级了。我把它卖出去,赚了不少钱。
                  


    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-03-03 2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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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我又能说什么呢?只好勉为其难地点点头说;“那你量力而行吧。”听完此话,鹿男突然就站起来,绕着桌子,摇摇摆摆走了一圈。我以为他喝疯了,低喝一句:“你干什么!坐回去!”他吃惊地问:“你不是让我靓丽地走么?”
                    凌晨三点,我们走出酒吧,到路边等车。路灯下,他眼眶发红,脸色异常惨白。我问:“你很难受么?可以熬住么?”他紧闭着嘴巴,点了点头。等上了电车,他把头靠在我肩上,已经万分痛苦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好歹回了家,他才扑到马桶上大吐特吐,吐完就变回了鹿,倒在地上人事不省。我拎起他的两条腿,像大功告成的杀人犯一般把他拖回窝,又在旁边放了只盆子。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,他又吐了几次,吐完又接着睡。我只好搬到沙发上睡。他一吐完,我便起身去清理盆子,整夜都没合眼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往后的三天里,他一直保持着鹿的形态。到了第四天晚上,他总算又变成了人,但却不会说话了。像是得了间歇性失语症,他再次回到了半年前的状态,只能用最简单的字眼。原来,他会说:“屋里太热了,我得脱件外套。”现在却变成了“热,脱。”饿的时候,也只说:“饿,吃。”更可气的是,过去他碰见什么麻烦,我过去帮忙,他会说:“没事,我一个人能行!”现在,他却笑咪咪地对我说:“滚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当然,他也意识到了这点,所以每次说话前,都会张大嘴巴,竭力地想多吐出几个字来,却仍于事无补。眼见半年的努力被一顿酒精浇得灰飞烟灭,我整个人也萎靡下来,但除了沮丧之外,什么都做不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半个月才有所好转。然而,当我志满意得,以为苦日子就要到头时,情况却来了个急转直下:他开始说外语了。某个晚上,我表达了一些观点,他点着头说:“lst die! Lst die!”我瞪大了眼问:“你说什么?”他惶恐地摊了摊手,紧跟着来了句:“lchweiβesnicht!”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,心想这可坏了,这下,我所面临的问题不再是如何重新教他说话那么简单了,而变成了,为了迎合他,我得学习外语。这还没完,第二天,他开始说俄语,接下去的几天里,他分别用英语、爱沙尼亚语、拉丁语、印度语和我捣浆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一开始,我还能够麻痹自己,假如他每天学会一门语言,那么终有一日他就会说中文。况且,虽然他不会说中文,但大致能明白我的意思,这比鸡同鸭讲要好多了。然而没多久,他突飞猛进的智力徒然转移了方向:他开始修水管、修电器、煮咖喱、做甜点、鼓捣照相机、用拉丁文写诗、骑自行车、打网球、游泳…于是我


      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-03-03 2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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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晚上我步行回家,想马上回去好好睡上一觉,却在街边踯躅不前。夜空中铺满了厚厚的云块,几架飞机呼啸而过,从云缝间抛下几缕微光。我的心绪像云端的天空被莫名的空虚与困乏占领了。近两个月的治疗多多少少改变了我,却并未对鹿男产生任何影响,他仍旧在成为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也就是说,这笔事的根源性问题没有得到丝毫解决,从医院到家里,不过是从新的囹圄回归到旧的困境中。鬼知道鹿男现在在家里做什么,也许正自作聪明地改造家居,也有可能把一箱老鼠夹铺在地上,等我被夹得嗷嗷乱叫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点钟,我回到家。还没按门铃,鹿男就把门打开了。看来他一直守在门边等着我,至于等着我要做什么,就不清楚了。我站在门外,平静地望着他。我想即便他现在变成一颗陨石向我冲来我也不会惊讶。然而他却突然开口说:“都是因为我,是么?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一下子张大了嘴巴。他又说:“我回来了。我又是鹿男了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过了许久,我才缓过神来。我不可置信地低叫了一声,雀跃着跳上去,挂在他身上,像要攫住一样失而复得的宝贝那样紧紧地抱住他。就好像什么疾病消失了,悬在脖子上的刀轻轻地放了下来,笼罩在头顶的乌云顷刻间散去,几个月来我头一回发自内心地放声大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整晚我踏踏实实地睡在鹿男暖烘烘的肚子上,因谎言般不切实际的欣喜之情长久地萦绕在心中,我始终难以入眠,却感到疲惫被一扫而光了。在鹿男无所不能的日子里,我几乎自卑地暗暗觉得,这所小屋,这里的一切,包括我,都是属于他的。而现在,这儿又是我的小窝了,鹿男依然是我的鹿男。类似于改朝换代的彷徨与恐惧不复存在后,我突然宽容了起来,意识到之前的种种顾虑与惊怕是多么可笑。谁说一头鹿就不能比人聪明呢?就算他样样都比我强,那又怎样呢?
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:  木有人咩....


        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5-03-03 20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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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破声起时他还作新画
                      焉知朱楼已坍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红光映白塔人散如飞鸦
                      却记得那夜月圆如画
                      醒木正拍下老谈客呷口茶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段才子佳人他红了眼角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IP属地: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5-03-03 20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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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破声起时他还作新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焉知朱楼已坍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红光映白塔人散如飞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却记得那夜月圆如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醒木正拍下老谈客呷口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段才子佳人他红了眼角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P属地: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5-03-03 20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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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、7 ...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三晚上,那个人给我发了条短信。短信内容与杀手任务类似,只有时间、地点和他的穿着。晚上九点,我打了辆计程车去二环。橙黄色的车穿过寒夜的迷雾和迷雾中若隐若现的蛇目般的灯火,停在一家酒吧门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还没来,我坐在吧台上,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来,又吸了三支烟。三刻钟后,他才进来。正如短信写的,他穿着驼色长风衣,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镜。坐下来后他没有摘眼镜,只抱着胳膊,王家卫似的在那两片黑色玻璃镜片后面观察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,十一点半,时候不早,大家好聚好散。我咳嗽一声,向他伸出一只手说:“晚上好,我是——”他向后躲了一下,拒绝了,并直截了当地表示,对我姓甚名谁不感兴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家伙姓秦,据说血统挺纯,血统这东西,放之任何物种皆准,但凡血统纯,这人要么智障,要么就是个性格极端的变态。他显然是后者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我该怎么称呼你?”他漫不经心地说,“小作者?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下,我又觉得他属于前者。“你对我叫什么不感兴趣。”我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哦对,我偏头痛害得厉害,没功夫记多余的人名,”他干巴巴地说,末了补了句:“请见谅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在心里呸了他一脸。尽管对他写了些什么、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丝毫不关心,但出于工作需要,我还是故作为难、有滋有味地说:“那本杂志刚开刊,很多事才起头,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,你尽管说就是。连开三期天窗,读者走掉了不少,我们也很为难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再次不予置答,像一块抱着胳膊的石雕一样缄默无声。我想他可能睡过去了吧,于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。这回算是自找麻烦了,我刚要收手,他便风驰电掣般的射出一条胳膊,牢牢扣住我的手腕。这家伙看来是个练家子,手劲极大,捏得我当场就嗷地叫了出来。好在我的脸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对矛盾,叫完后我紧跟着说:“我是想问你要喝什么!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松开了,我的手像遗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样当空垂下来。我哆嗦着收回手,颤巍巍地点了支烟压惊。他向吧台后面抬了抬下巴,酒保立刻送来两杯酒,他抿了一口,若有似无地笑了一笑:“你这种人都写武侠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古龙还被人砍了呢。”我反驳道。这家伙做过功课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你放心,没什么人会来砍你,不值得。你只会一点点变老,然后死去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耸耸肩;“这样不是蛮好。”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5-03-03 2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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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就是文学,这就是我们和一切被人称之为高尚的东西在他们心中的地位。因为高尚的东西往往也最低贱,需要被吐一口唾沫、按一只脚印。可当你真那么做的时候,他们又生怕你玷污了它。这就好比让一个女人同时繁衍子嗣和保持童贞。你瞧,老天其实很公平,他把原先的金字塔反了个个儿,真正在行的人在底下受人调遣,而那些不得要领的人——无论他们在这方面有多么才思匮乏,甚至一无所知,却能随心所欲地挖掘或是扼杀。这样,极致的强大和极致的弱小就被平衡掉了,这样,才能使尽可能多的人在此分一盏羹,这样我们赖以谋生的圈子才能在彼此的争夺与排挤中生生不息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凌晨一点。我的屁股已经坐不住了,它正在呼唤宾馆里硬邦邦的床垫。“你说完了么?”我问,“我只想知道,你写不写下去?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斩钉截铁地答道:“不写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言一出,我所剩无几的耐心极速射入零。我招呼酒保给他上一罐成长快乐,旋即站起身说:“秦先生,快看窗外!你家始皇正在窗外飘着呢!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完我就走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15-03-03 20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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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五去见大老板时,我没有了任何压力。压力如雾霾留在肩上的细小尘埃,在走出酒吧后,我捏起兰花指,轻而易举地把它们弹开了。眼下我离撤职已经很近了,那么近,以至于我已产生与恐慌截然相反的情绪——我有那么点盼望着被撤职。你知道,将死之人是没有理由去忌惮死亡的,唯有那些活得好好的人才会吃这吃那还怕得要死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老板比想象中要年轻得多,也和善得多。见到他的那一刻,我几乎要对他产生好感了。即便他从小在国外长着,连中文也说不利索,从这方面来说,做一个出版公司老板根本不够格。可我依旧难以克制地对他产生了好感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秦的家伙认为没必要浪费时间去记忆萍水相逢的人名,同理,对一个以后恐怕再也见不着的人产生好感是不必要的。就好像,有很长一段时间,我曾对取款机里的女声产生好感,于是我频繁出入取款机隔间,到头来却寻不到任何途径去认识她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起先,我想把文书丢在他面前,让他自己看。可我没那么做。而他对厚厚的报告漠不关心。我从公文包里掏出档案袋,毕恭毕敬地放在办公桌上。他只搭了一眼,一副老式圆片眼镜捏在手里,不打算戴上,也不打算去看。他的脑袋后方挂了一大张裱着相框的彩打柴犬画,两者一前一后,神情出奇一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你叫大石吧?”他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说是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微笑着看我,一手折起眼镜丢在桌上:“还没睡醒么?现在的小年轻都怎么了,一个个眼睛下面都像挂了两只塑料袋似的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下意识地挺直腰板,眼睛勉力张开。他又说:“别紧张,你大学毕业就来我们公司啦?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说不是,我在一家咨询公司先干了三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很感兴趣似的问道:“那这是为什么呢?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:因为我喜欢吃卷心菜。每周必须吃两次自己做的蚝油卷心菜。进了公司后,每周上六天班,每晚还得加班,这样我就没法自己做卷心菜吃了。所以我辞职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做好了被鄙视和唾弃的准备,然而b城人的脾气跟这里的雾霾一样隐秘莫测。这使我很泄气。就好像2012年12月31日那天,所有人盯着墙上的挂钟,做好了一起毁灭的准备,所有的网络平台被与之相关的感慨、玩笑、嗟叹和猜测闹得拥挤不堪。最终,在当晚的最后一秒,有人没熬住,睡了过去,第二天醒来时已是阳光明媚的2013年,有人眼巴巴看着太阳升起来,却什么也没发生。接下去相当久的日子里,网络平台上变成了玛雅人鞭尸的刑场,因为我们没有被毁灭,我们一如既往地活了下去。万恶的玛雅人,他们的智力是如此蓬勃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自Android客户端34楼2015-03-03 20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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